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 分类:新闻
- 发布时间:2020-07-14 09:52
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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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 公司发行卡名称
本单位所发行的商业单用途预付卡名称为“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
- 会员卡种类
会员卡由母公司统一发行制作,子公司、分公司和集团控制的公司可向母公司领卡出售。本单位发行的会员卡为磁条卡,分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五种固定面值。本单位目前发行的会员卡为不记名卡。
- 会员卡功能
会员卡可在阜阳商厦集团母公司的门店及子公司、分公司和集团控制的公司的门店内购物。会员卡使用期限为无限期有效。
- 会员卡的购买
购卡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含)以上或购卡个人一次性购卡50000元(含)以上的,售卡部门不可收取现金,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刷银行卡,同时,售卡部门应对付款单位或个人名称、有效身份证件、账号、金额、购卡种类等进行详细登记。
- 会员的使用和充值
会员卡可多次购物,每购物刷卡一次,便减去本次购物应付款金额,至卡余额减为零为止。当会员卡余额为零时,该卡即自动作废不可再充值。
- 会员卡的挂失和补卡
会员卡丢失的可凭本人有效自身份证件申请挂失及补卡,不记名卡可凭挂失申请人在公安部门的报案材料申请挂失及补卡。尚有余额的会员卡损坏时可凭原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卡。办理补卡时,补卡部门应做好补卡登记工作,详细登记补卡申请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原卡面值、原卡卡号、卡余额、新补卡号、补卡时间、申请人签名等。登记完毕,登记人及审核签字确认后当即向申请人补卡。
- 使用会员卡购物后的退货处理
使用会员卡购物后需退货的,可由退货单位退其相应金额的会员卡,不足100元的部分可退其现金。
- 会员卡的退卡
购买会员卡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退卡行为的,售卡单位应按原售卡时的登记记录将退卡款退还原购卡单位或个人。退卡时,退卡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要退的会员卡、购卡时开具的发票等,退卡部门应详细登记退卡姓名、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退卡金额等信息。
- 购卡人的权利和义务
购卡购人购卡时可要求售卡单位提供及时的卡余额查询,并要求售卡单位提供售卡发票,购卡人有凭购卡发票退卡的权利。
购卡时,购卡人应提供个人或单位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的有效人证件包含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单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卡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 登记信息保管
发卡单位或售卡单位保存购卡人登记信息5年以上,并对购卡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本单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的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单位所发行的会员卡只限在阜阳商厦集团母公司的门店及子公司、分公司和集团控制的公司的门店内使用。
三、会员卡由母公司统一发行制作,子公司、分公司和集团控制的公司可先向母公司领卡出售,然后于每月底向母公司上交当月售卡款项。
四、本单位发行的会员卡为磁条卡,分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五种固定面值。会员卡使用期限为无限期有效。会员卡可多次购物,每购物刷卡一次,便减去本次购物金额,至卡余额减为零为止。当会员卡余额为零时,该卡即自动作废不可再充值。
五、本单位所发行的会员卡分记名卡和不记名两种,由于技术原因,暂只发行不记名卡。
六、售卡单位或部门售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50000元(含)以上的,售卡部门不可收取现金,应通过银行转账或刷银行卡,同时,售卡部门应对付款单位或个人名称、有效身份证件、账号、金额、购卡种类等进行详细登记。
七、记名卡丢失的可凭本人有效自身份证件申请挂失及补卡,不记名卡可凭挂失申请人在公安部门的报案材料申请挂失及补卡。尚有余额的会员卡损坏时可凭原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卡。办理补卡时,补卡部门应做好补卡登记工作,详细登记补卡申请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原卡面值、原卡卡号、卡余额、新补卡号、补卡时间、申请人签名等。登记完毕,登记人及审核签字确认后当即向申请人补卡。
八、使用会员卡购物后需退货的,可由退货单位退其相应金额的会员卡,不足100元的部分可退其现金。
九、购买会员卡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退卡行为的,售卡单位应按原售卡时的登记记录将退卡款退还原购卡单位或个人。退卡时,退卡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要退的会员卡、购卡时开具的发票等,退卡部门应详细登记退卡姓名、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退卡金额等信息。
十、售卡单位的售卡人员必须在每天营业结束后,将当日所收到售卡款项交存售卡单位财务部门或财务指定的收款部门。
十一、售卡单位和售卡部门应妥善保管购卡单位和个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并对其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此类信息。
十二、发行会员卡的母公司及售卡的母公司门店、子公司、分公司和集团控制的公司的门店均应执行本办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母公司将对发卡部门及售卡单位给予严厉处罚,并责令售卡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
十三、本办法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阜阳商厦集团售卡企业清单
- 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 阜阳市百货大楼
- 安徽中新高科产业有限公司
- 安徽新天源商城有限公司
共上述四家
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会员卡销售及使用协议书
甲方: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阜阳市百货大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发行的商业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在乙方销售及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 乙方先向甲方借支会员卡,销售后,定期向甲方缴还售卡款。买卡单位或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乙方应向买卡单位或个人提供销售发票。
- 乙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所售会员卡的全部款项。
- 乙方同意甲方发行的会员卡可以在乙方所有门店内刷卡购物,甲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刷卡款项。
-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卖卡、刷卡所用电脑软件均由甲方免费提供。
- 乙方应按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购买、挂失、补卡、使用、退卡等方面的登记工作,并按上述两“办法”规定要求买卡人提供相关资料。
- 乙方不按上述两“办法”要求操作,致使甲方、买卡人及用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
- 乙方欲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于要求终止日30天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善后工作。
- 双方遇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会员卡销售及使用协议书
甲方: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新商科产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发行的商业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在乙方销售及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 乙方先向甲方借支会员卡,销售后,定期向甲方缴还售卡款。买卡单位或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乙方应向买卡单位或个人提供销售发票。
- 乙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所售会员卡的全部款项。
- 乙方同意甲方发行的会员卡可以在乙方所有门店内刷卡购物,甲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刷卡款项。
-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卖卡、刷卡所用电脑软件均由甲方免费提供。
- 乙方应按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购买、挂失、补卡、使用、退卡等方面的登记工作,并按上述两“办法”规定要求买卡人提供相关资料。
- 乙方不按上述两“办法”要求操作,致使甲方、买卡人及用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
- 乙方欲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于要求终止日30天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善后工作。
- 双方遇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会员卡销售及使用协议书
甲方:安徽省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新天源商城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发行的商业单用途预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在乙方销售及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 乙方先向甲方借支会员卡,销售后,定期向甲方缴还售卡款。买卡单位或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乙方应向买卡单位或个人提供销售发票。
- 乙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所售会员卡的全部款项。
- 乙方同意甲方发行的会员卡可以在乙方所有门店内刷卡购物,甲方应于每月初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刷卡款项。
-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卖卡、刷卡所用电脑软件均由甲方免费提供。
- 乙方应按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定的《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购买、挂失、补卡、使用、退卡等方面的登记工作,并按上述两“办法”规定要求买卡人提供相关资料。
- 乙方不按上述两“办法”要求操作,致使甲方、买卡人及用卡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
- 乙方欲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于要求终止日30天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善后工作。
- 双方遇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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